华能江苏公司淮阴电厂2023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1-2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淮阴电厂2023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 #3-6机组为亚临界燃煤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江苏公司淮阴电厂2023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标段包1,华能江苏公司淮阴电厂2023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标段包2
2.4 交货地点: 江苏省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招标方将根据生产要求,按批次提前2个日历日通知投标方进行石灰石供应,自接到石灰石供货通知起15个日历日内,投标方需将招标方通知要求的石灰石量供货至招标方电厂专用码头
2.6 招标范围: 本次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项目标的为淮阴电厂脱硫用石灰石,一年预估用量为9.8万吨,石灰石质量基准:GaO含量≥5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是生产商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合作生产商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运输合作协议。
3.2.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年产或供应6万吨以上烟气脱硫用石灰石能力的证明材料。
3.2.3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烟气脱硫用石灰石供货业绩。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本项目分二个标段,两个标段必须同时购标参加,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投标品牌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在满足投标资格和技术、商务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低价优先中一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