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 2023年度电厂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1-13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东 2023年度电厂脱硫用石灰石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4*325MW;2*600MW;2*660MW
2.3 标段划分: 华东 2023年度电厂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标段包1, 华东 2023年度电厂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标段包2
2.4 地点: 上海市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70号、350号
2.5 交 货 期: 投标人需具备连续供货能力,正常情况下,招标人发出石灰石需要通知后,中标人须在1周内将货送到石洞口脱硫专用码头,紧急情况下中标人在收到石灰石通知后2天内按要求数量供货到生产现场。合同数量为暂估数,据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报二个标段且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一标段石灰石数量11.1万吨;二标段石灰石数量7.4万吨。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石灰石:一标段石灰石数量11.1万吨;二标段石灰石数量7.4万吨, 石灰石CaO≥52%;白度≥70%;二氧化硅小于1.6%,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近3年中每年累计合同业绩不少于8万吨,或近3年每年大额合同业绩数量不少于3项。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次定义的大额合同业绩是指有为300MW及以上电厂供货的单个合同量不少于2万吨的石灰石购销合同,且在供货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需附有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石灰石购销合同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2.投标人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水上运输能力,投标要求有专用的石灰石船舶,单船运输量约1500-3500吨之间,船舶证照齐全,船上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从未发生华能系统电厂供货失信或不能保供的记录或事件。
3.2.3 其他条件: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报二个标段且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