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 核电培训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08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 核电培训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信息技术 核电培训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青岛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 务 期: 开发阶段4个月,推广实施单家2个月。
2.6 招标范围: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实施及考试管理模块的需求设计、系统功能实现等工作;按照系统功能完善和优化的要求,完成相关核电培训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培训项目实施、在线学习及考试管理模块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的程序优化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系统开发文档、程序源代码等相关技术文档的交付;参与后续电厂推广实施工作等。对华能信息技术 相关人员和系统最终用户进行技能提升的培训,完成相关知识的转移。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3项电力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材料。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