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济阳生物质热电 燃料生产、倒料、掺配及上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04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济阳生物质热电 燃料生产、倒料、掺配及上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1.投标人协助发包人与当地环保、道路交通、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协调关系;2.招标人现有厂外临时料场为回河街道冉家村旧址81亩,燃料进出道路为该村村委所有,一旦该地块被当地落址占用,中标人需有能力提供距离我厂5公里内面积不少于80亩非农业用地供发包人作为厂外临时料场,临时料场内配电设施、全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3.入场人员管控、车辆管控等管理工作;4.厂内、外料场消防系统、照明及监控设备、厂内干料棚、倒运道路、检修维护工作,燃料生产所用车辆及其他机械设备等日常维护工作;5.入场燃料入厂接卸、攒垛、起吊堆高、翻跺晾晒根据机组运行要求将不同燃料掺配加工、入炉燃料的搬运、料斗上料等工作,将厂外料场不同类型燃料实时倒运至厂内料场进行加工及跺间卫生及时清理等工作;6.料场文明生产、消防设备巡查、料堆测温、防火安全等管理工作;7.料场设备日常保养、简单维修及的日常管理等工作;8.料场整形、料堆揭盖篷布等辅助性工作;9.料场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及所需临时机械的租赁工作。10.交代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2.2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自2019 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生物质电厂或火电厂施工或维护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