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景洪电厂2023-2025年度安全及文明生产检查机电部分整改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3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澜沧江公司景洪电厂2023-2025年度安全及文明生产检查机电部分整改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景洪电厂在日常的工作巡检中和例行开展的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中发现设备存在零星缺陷和问题。为保证电厂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对发现的缺陷和问题需及时开展设备检修维护,完成电厂安全及文明生产机电部分零星问题整改和缺陷处理。
2.2 施工
2.3 采购内容: 根据景洪电厂例行开展的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电气附属设备检修及机械特种作业施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包含每半年对登高作业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安全带定检仪器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电气设备损坏接地扁铁修复;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管路防结露处理;升船机浮筒加药等。具体工作项目内容以电厂的零星工作联系单为准,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项目施工,保证景洪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2.4 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或承修)四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8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履历;②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③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3.2.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安全员资质要求:①大专及以上学历,6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履历;②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