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科研项目国产化励磁设备合作研发及实施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008-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科研项目国产化励磁设备合作研发及实施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聚焦火电机组发电机励磁装置,研究目标为完成基于国产化芯片的火电机组发电机励磁装置样机研制及现场应用。主要研究内容及工作包括:
大型火电机组励磁系统国产化联合研发
大型火电机组励磁系统生产测试验证
大型火电机组励磁系统国产化应用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科研项目国产化励磁设备合作研发及实施服务招标。
计划工期: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励磁装置开发或生产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