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213-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荣成市。
2.2 规 模: 项目概况:石岛湾厂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石岛宁津街道办事处东南,厂址中心位置坐标为E:122°30′36″,N:36°58′28″。厂址西北距烟台市约120km,西北距威海市约68km,西北距荣成市约23km,西南距山东海阳核电厂址约105km。厂址濒临黄海,地貌类型为滨海缓坡地,陆域大部分自然地面高程在0m~30m之间,近海地形较为平缓。华能石岛湾核电厂扩建工程、华能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与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同属石岛湾厂址。扩建工程东北侧的华能石岛湾核电厂1×200MW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已进入运行期,西南侧的国核压水堆2×CAP1400示范工程正在施工建设中。华能石岛湾核电厂扩建工程规划建设4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接续建设。一期工程计划建设2台“华龙一号”机组,单台机组的总工期60个月,1#机组计划FCD时间为2023 年 6 月 30 日,两台机组FCD时间间隔10个月开工。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服务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后至FCD前,属于施工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FCD开始至全部咨询工作完成。
2.6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核岛工程、常规岛工程、BOP工程、海工工程等厂区所有建安工程,最终以设计为准。不包含五通一平、核岛及常规岛负挖等已招标工程,不包括放射源库、500kV主开关站、网控通讯楼、220kV辅助开关站、高温堆220kV开关站、高温堆网控楼、环境实验室、气象监测站、综合办公楼、武警营房、消防站、应急指挥中心、医疗中心、厂区主出入口、海工一期、重件码头等已完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满足下列3个条件之一,即视为业绩条件满足要求:
具备1项核电站主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具备1项10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主体标段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具备2项3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主体标段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结算审核、结算审计、跟踪审计等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每项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