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36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项目概况:为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提供全厂区域消防、保卫相关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
2.5 服 务 期: 两年,计划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消防:人员定员16人,设队长1人,副队长2人,队员10人,消防车司机3人,每天值勤人数不低于10人,以确保具有较充足的战斗力量,随时可投入灭火救援工作。具体工作如下:每日在全厂区域开展日常防火工作,对电厂消防器材进行严格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负责全厂消防接报警处理和火灾扑救工作。当判断灾势严重、消防队无法自行处理的情况下,应积极控制火情并马上拨打119 保卫:人员定员28人,设队长1人,其他人员分三班制轮值,每班9人,分别为1号门岗2人,2号门岗1人,3号门岗2人,4号门岗1人,5号门岗1人,机动巡逻2人。具体工作如下:每日在全厂区域开展日常治安保卫工作,值守各门岗,对进出电厂人员、车辆的证件、牌照进行严格核查,核查无误方可放行;安排人员进行三班制值勤,对全厂区域内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本项目需配置消防保卫总人数不少于44人。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火电厂的消防或保卫或劳务或物业管理的项目业绩。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