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露天矿2022年租赁设备检修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37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伊敏露天矿2022年租赁设备检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伊敏露天矿2022年租赁设备完成招标人实际生产作业量所需的检修工作,包括保养、故障诊断、故障检修、轮胎维护及临时抢修等工作。设备包含45台宽体卡车、6台液压反铲、3台推土机、1台装载机以及22台生产辅助设备。按照招标人实际生产要求,预估完成350万立方米工程量。投标人提供检修所需的人工以及配件、润滑油脂、材料等,提供检修所需的设备设施,招标人提供宽体卡车轮胎,具体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建设
规模:3500万吨/年。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招标人提供宽体卡车轮胎,投标人提供检修所需的人工以及配件、润滑油脂、材料等,并提供检修所需的设备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投标人具有宽体卡车或大中型货车或矿用卡车或液压反铲检修资质;
投标人具有40吨及以上宽体卡车或液压反铲生产制造能力;
投标人具有40吨及以上宽体卡车或液压反铲生产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机构,需提供授权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不少于10台40吨及以上宽体卡车或10台40吨及以上矿用卡车或6台工作质量40吨及以上液压反铲维修业绩或销售质保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