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 新能源 技术监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5-3-55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 新能源 技术监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洮北风电场一、二期总容量为98.9MW;华能洮北风电场三、四期总容量为99MW、光伏总容量为10MW;华能同发风电场总容量为201MW;华能新华风电场总容量为297MW;华能镇赉风电场总容量为99MW、光伏总容量为20MW;华能四平风电场总容量为245.5MW;华能团结风电场总容量为244MW;华能聚宝水电总容量为20MW,光伏总容量为15MW;华能水龙山光伏电站总容量100MW;各场站总容量为1449.4MW。
2.2招标范围:投标方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专业技术监督标准(最新版),对招标方提供风电、水电、光伏共14个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服务。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自然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发电企业技术监督服务项目业绩及有效证明材料(附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及签字页)。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6月1日9:00起至2022年6月6日17:00止。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