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发电 伊春热电热网首站增容改造工程加热器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54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黑龙江发电 伊春热电热网首站增容改造工程加热器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伊春热电 。
2.2 规模:华能伊春热电 供热首站。
2.3 建设工期:预计5月末开工,具体甲方通知。整个建设工期3个月。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热网加热器、热网补水箱、除铁器、滤水器设备的供货。
2.6 交货地点:华能伊春热电 。
2.7 交货期:4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并具有同等设计能力;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5项火电热网加热器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