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区域风电、光伏项目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框架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2-070)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区域各地州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贵州区域风电、光伏项目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风电、光伏项目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我公司拟在贵州区域内各地、州、县新建一批风电、光伏项目。
规模:项目数量预计风电项目10个、光伏项目10个。
范围: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以实际实施数量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实际实施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国土主管部门满足项目备案或核准的证明文件,完成实际实施项目土地预审,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编制和土地规划调整方案的编制;提交国土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取得专家意见;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报批,取得批复文件。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工期为分项目合同生效后90日内取得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及土地预审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1个电力项目土地预审或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或土地规划调整方案的编制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