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岷江柏工程性移植试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岷江柏工程性移植试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209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1)双江口水电站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主源足木足河与次源绰斯甲河汇口以下2km处,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境内,上游与规划的卜寺沟电站尾水相接,下游与金川电站水库相接,为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22个梯级的第5个梯级电站,也是干流上游的控制性水库电站工程。金川县和马尔康市均处于阿坝州的西南出州交通要道上,纵贯金川县域的省道S211线南北连接国道G317、G318线,分别是连接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成都平原的重要通道。工程区域有省道S211和国道G317通过,对外交通良好。
双江口水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防洪,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站坝址控制面积39330km2,占大渡河总流域面积50.8%。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502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58.3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死水位2420m,水库长度约57.06km,总库容29.4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具有年调节能力。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MW(4×500MW),发电引用流量1064m3/s,保证出力480wm,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工程枢纽建筑物由土心墙堆石坝、洞式溢洪道、深孔泄洪洞和由2#导流洞改建的竖井泄洪洞、放空洞、引水发电建筑物等组成。工程采用土心墙堆石坝挡水,坝顶高程2510.00m,引水发电系统采用首部式地下厂房,布置在左岸,由电站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室、开关站、尾水调压室、尾水洞及尾水洞出口等组成,采用“单机单管供水”及“两机一室一洞”尾水的布置格局。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0个月,其中准备工程直线工期28个月,主体工程直线工期为74个月,完建工程工期为18个月。
(2)招标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勘测设计单位于2012年5月编制完成《四川省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6月获得环保部批复“环审[2013]134号”。批复要求对具备移栽条件的6万棵岷江柏进行移栽。
为避免工程建成运行后对工程区珍稀保护植物资源的负面影响,在已有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对岷江柏移栽特性进行研究,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对位于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内的6014株天然岷江柏开展工程性移植试验。
本项目需移植岷江柏木基本情况见下表:
统计分类 | 统计细项 | 总计 | 树高≤30cm | 30cm<树高≤2m | 2m<树高且胸径<5cm | 5cm≤胸径<10cm | 10cm≤胸径 |
总计 | 6014 | 746 | 715 | 779 | 1160 | 2614 | |
建设用途 | 16#公路 | 345 | 39 | 41 | 79 | 186 | |
28#公路 | 17 | 4 | 5 | 2 | 6 | ||
飞水岩料场 | 1216 | 154 | 56 | 100 | 253 | 653 | |
河口料场 | 3593 | 473 | 423 | 513 | 677 | 1507 | |
泄洪系统右岸出口边坡 | 497 | 45 | 123 | 120 | 115 | 94 | |
泄洪系统右岸进口边坡 | 346 | 74 | 70 | 34 | 168 | ||
行政区域 | 金川县 | 1205 | 119 | 236 | 166 | 230 | 454 |
集沐乡 | 1205 | 119 | 236 | 166 | 230 | 454 | |
马尔康市 | 4809 | 627 | 479 | 613 | 930 | 2160 | |
白湾乡 | 3340 | 444 | 402 | 492 | 648 | 1354 | |
观音桥国有林保护局 | 221 | 22 | 21 | 21 | 28 | 129 | |
马尔康国有林保护局206林场 | 1216 | 154 | 56 | 100 | 253 | 653 | |
马尔康市国有林保护局 | 32 | 7 | 1 | 24 | |||
健康度 | 健康 | 4810 | 746 | 518 | 588 | 872 | 2086 |
亚健康 | 962 | 156 | 140 | 226 | 440 | ||
中健康 | 102 | 16 | 21 | 30 | 35 | ||
不健康 | 140 | 25 | 30 | 32 | 53 | ||
生长情况 | 断梢 | 81 | 11 | 2 | 18 | 50 | |
黄叶 | 1 | 1 | |||||
较差 | 127 | 25 | 37 | 30 | 35 | ||
较好 | 4663 | 746 | 502 | 559 | 834 | 2022 | |
枯稍 | 2 | 2 | |||||
轻微叶黄 | 13 | 2 | 11 | ||||
叶黄 | 3 | 1 | 2 | ||||
中等 | 1124 | 176 | 180 | 276 | 492 | ||
基质类型 | 土壤 | 4423 | 746 | 560 | 655 | 870 | 1592 |
高石质砾石 | 1228 | 115 | 79 | 222 | 812 | ||
裸岩 | 363 | 40 | 45 | 68 | 210 | ||
生境分级 | 较好 | 2179 | 746 | 177 | 321 | 364 | 571 |
中等 | 2599 | 401 | 308 | 502 | 1388 | ||
较差 | 1236 | 137 | 150 | 294 | 655 |
本项目需移植岷江柏分布在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按照移出地行政区划,马尔康市境内的4809株移入马尔康市白湾乡石广东村珍稀植物园地块,中心点坐标34492686,3524269;金川境内的1205株移入金川县勒乌镇金马坪村,中心坐标34509043,3487009。
2.1.2招标范围
按照经评审批复的《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岷江柏工程性移植试验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岷江柏保护移栽等相关工作:
(1)对本项目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内的6014株天然岷江柏进行分类和标号,同时每株岷江柏木建卡,记载移栽前的位置、胸径等。
(2)完成双江口水电站岷江柏工程性移植施工组织方案编制,组织监理、发包人对方案进行评审。
(3)完成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内的6014株天然岷江柏的移栽工作,并对移栽过程进行监测管理。移栽成活率幼树幼苗(树高≤30cm,30cm<树高≤2m,2m<树高且胸径<5cm属于幼树幼苗)移植成活率大于等于80%,大树(5cm≤胸径<10cm,10cm≤胸径属于大树)移植成活率应大于等于60%。(本项目为移植试验项目,上述成活率要求为过程控制初步指标,最终合格标准以取得主管部门查验合格相关批文为准)
(4)在岷江柏移栽工作完成后5年内,对岷江柏开展管护、监测等相关工作。
(5)岷江柏移栽工作完成后,出具岷江柏工程性移植试验成果阶段性报告(每年1个);5年管护监测期完成后,出具最终移植试验成果报告。以上报告成果需对下阶段移植工作提供应有的技术支撑,报告成果需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6)根据需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岷江柏移栽技术研究、移栽成果总结提升等工作。
(7)开展大渡河岷江柏文化艺术开发与共同富裕推进藏区发展创新研究。
2.1.3其他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8个月,暂定为2022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截止时间以移栽、管护工作全部完成为准)。其中:
(1)进场后15天内,出具工程性移植试验施工组织方案并完成方案评审,具备实施条件。
(2)2022年5月15日前启动现场移植工作,5月31日前,需完成所有大树断根、其他规格树木移植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岷江柏木的移植工作。
(3)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岷江柏工程性试验移植阶段性成果报告并组织评审验收。
(4)移植工作完成后5年内,按照要求持续开展管护、监测等相关工作,完成合同规定的剩余工作。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省级及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林学会颁发的造林施工资质(因各地证书名称不一致,资质证书涵盖造林施工即可,级别为一级及以上或甲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岷江柏木移植或其他珍稀保护植物(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收录的所有植物)移植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及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包含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2)拟任技术负责人2017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岷江柏移植或其他珍稀保护植物移植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任职情况)。
(3)拟任技术负责人提供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安全负责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02 1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08 16:30: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