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碎石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27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1、招标条件
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碎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2700万吨,伊敏电厂电力装机340万千瓦。
招标范围:碎石13项,共计191953吨。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执行期1年,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单价保持固定不变;现提报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须具有碎石等类似货物的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是碎石的生产商,生产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