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22-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 2022-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7914
1.3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11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海南 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标的名称) | 建设单位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01 | 海南 2022-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 / | 655.84152 | 1 | 1-1 | 海南 2022-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 655.8415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655.84152 | 5 |
注: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金额报单价。数量是预计值,以实际签订量为准;金额是预计值,按实结算。
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要求进行单价报价(见报价明细表),并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在海南 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 和海南 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9)2019年至今承担与本次服务工作的同类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