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管网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2-00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管网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日照电厂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南部,为积极贯彻国家、省市地区和集团公司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外拓工业供热市场,拟向日照开发区奎山以南区域、开发区疏港高速以北区域供热满足其工业用户的热负荷需求。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管网施工工程主要内容为从电厂北侧围墙边接出一根DN800供热蒸汽管道对外供热,将1.6MPa,300℃的蒸汽送往粮油工业园各个用热企业。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的管网施工,它包含土建、安装、设备、辅材、保温和试验、调试工程等。
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或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项供热管网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供热管网工程工作业绩,并提供证书影印件和工作业绩证明。
3.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