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城2022年-2024年
第三方超市供应商选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2-01-2-005 )
1. 招标条件
本 电子商城2022年-2024年第三方超市供应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第三方超市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耗材、办公设备、办公文具、电脑配件、劳保用品、工具等产品及相关服务。第三方超市供应商通过系统对接,实现与华能电子商城产品、价格、订单、物流、库存和对账结算等信息的交互和管理。
本次采购不提供具体需求数量,不承诺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电子商城2022年-2024年第三方超市供应商选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条件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文件,且上述相关文件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所属公司在2020年营业额不小于10亿元;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业绩要求;近3年须有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企业500强前150名的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建筑行业工业企业及其所属的物资公司、电商专业公司合同业绩签订的至少10个服务于全集团的电子商城合同业绩。
须提供下列支撑材料:
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每份合同须提供至少3份办公用品和至少3份 MRO 标准工业品的订单截图,且每个订单须提供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销货清单扫描件。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要求:具有配送到全国的仓储物流服务能力
3.2.6.1仓储能力:投标人至少有20个自建或租赁仓库,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仓库不动产权证扫描件或租赁仓库的不动产权证扫描件、租赁合同扫描件;
3.2.6.2仓库总面积不得低于15万平方米;不动产权证所有人或仓库租赁人可以是本公司或同属于一集团公司,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的授权书;
3.2.7物流配送能力:具有自有物流或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若具有自有物流的,须至少提供5个网点营业执照及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所有人可以是本公司或同属于一集团公司,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的授权书;
(2)若具有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的,须提供至少1份在有效期内与第三方物流签署的服务合同;
3.2.8系统对接能力:须完全按照接口规范要求具备接口能力,满足系统接口安全、数据安全、规定时效要求并能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