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 互联网出口收敛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2-09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 互联网出口收敛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信息技术 互联网出口收敛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建设工期:20天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2台出口边界防火墙、
1台互联网接入口检测器、1台全流量监测服务器、2台上网行为管理、1套桌面运维、病毒、补丁防护系统及互联网监管中心监控、调试设备一批。
2.4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1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防火墙,互联网接入口检测器系统,全流量监测服务器,上网行为管理,桌面运维、病毒、补丁防护系统的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至少1项合同总额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