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脱硝蜂窝式催化剂再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北岸管委会东埔镇塔林村500号
2.2项目规模:
湄洲湾电厂二期装设2台1000MW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2017年7月和9月通过168运行。脱硝系统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催化剂采用蜂窝式,按2层运行1层备用设计。催化剂单元尺寸为150mm×150mm×729mm,模块外框尺寸1906mm×966mm×959mm,每个催化剂模块内装72块催化剂单元。
为提高二期脱硝效率,降低氨逃逸率,保证出口NOx达标排放,拟对催化剂进行再生。
2.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需再生648块(约765m³)蜂窝式催化剂,包含催化剂拆卸后预清灰、包装、装车、运输、再生、检测、包装、再生工厂储存、转运回电厂、卸车至指定位置等,对不能再生的废旧催化剂由投标方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5服务期限:2019 年12月01日至2020 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含:HW50废催化剂(772-007-50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废催化剂处置或利用的核准经营规模须在12000吨/年(或24000立方米/年)及以上。
3.2.2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与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单位签订承揽运输协议。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累计完成2000吨(或4000立方米)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合同封面页、能够明确体现为工厂再生的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3.4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未被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6日15时至2019年11月12日15 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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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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