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兴电厂
2.2规模: 长兴电厂2×660MW火电燃煤机组。
2.3计划工期:根据蜂窝型集束煤仓库堆取料情况对各仓进行轮换改造。计划每次安排两个仓同步实施改造,工期20天,46个钢煤斗改造工期为12个月,实际改造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范围:对蜂窝型集束煤仓46个小仓钢煤斗不锈钢衬板存在的鼓包、焊点焊缝脱开、翘起、脱落等现象,进行改造、修复。主要包括:对上下两层不锈钢衬板搭接处采用通长连续角焊缝补强;对不锈钢衬板脱落或严重鼓包脱开处重新安装不锈钢衬板,并将进行加强焊接;对不锈钢衬板轻微鼓包处进行整形处理以及这些工作所需要所有辅材、衬板的供货;对钢煤斗上部与仓壁交接直接处平台用混凝土浇筑成斜角,防止衬板受上部落煤冲击。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两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输煤或制粉系统改造或检修维护工程业绩(合同影印件至少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内容的页面,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内容时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21日9:00起至2019年10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