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金珠污水处理工程富尔哈路污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金珠污水处理工程富尔哈路(南兰街-榆树街)污水管线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字41号、吉发改审批 999号、吉发改审批53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富尔哈路污水管线是主干线路,管道埋深最深可达9.22米,工程管线长度约为2.907公里,W1-W15管径为DN2000,W16-W38管径为DN1000,管道材质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接口以热熔形式连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
2.3工程地点:吉林市北部工业新区金珠河以南区域,富尔哈路南侧,松花江江堤东侧。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9月2日;共30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代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 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证明承诺;施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和【吉建招(2017)8号】文件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在我市参加投标,执行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入吉林市建筑企业按吉城建发【2017】71号文件到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否则投标无效。
3.8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案由:行贿)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记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4日16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格,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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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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