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40MW风电场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河南公司(鲁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已由平顶山市发改委以平发改审服务〔2017〕49 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电线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2 建设规模:项目总装机容量 40MW,建设安装 16 台轮毂高度 90 米、单机容量 2.5MW 风电机组,110kV 升压站及配套工程设施 。
3 计划工期:2019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5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及监理开工令为准。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场内道路施工、风机基础(含吊装平台)、箱变基础、风机及箱变接地;35kV 集电线路土建、安装施工、调试;箱变系统安装调试;风机(塔筒、轮毂、桨叶、机舱、发电机)吊装、风机电缆及电气设备安装、设备与主接地网的连接等。工程用地协调及赔偿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 级别及以上风电项目主体施工(每个业绩至少包括风机基础和道路施工、风机吊装施工)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1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 级别及以上风机基础和道路施工、风机吊装或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