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2019年第四十二批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0%,其余60%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19-PW-DFNY-0000-1-0091-1/1 |
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设备采购 |
范围:2台套额定处理能力400t/d的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垃圾焚烧炉从垃圾给料口至渣池(含漏渣斗、落渣管、炉排漏渣刮板输送机、出渣机等整套除炉渣和漏渣系统)和余热锅炉出口范围内的焚烧炉和余热锅炉设备(包括锅炉灰灰斗、锅炉灰螺旋输送机至出渣机整套除锅炉灰系统),从垃圾料斗供至渣池为界(含点火及辅助燃烧系统、炉排、液压系统等,整套除炉渣和漏渣系统、焚烧炉燃烧控制系统),供货范围内的所有控制元件、仪表、阀门、炉膛火焰监视系统及执行机构、照明等全部仪控部件或设备。 |
5000 |
2. |
2019-PW-DFNY-0000-1-0091-1/2 |
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
范围:1台套15MW级汽轮机及发电机组。 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汽轮机主要设备:汽机主体、润滑油和调节油系统、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轴封系统、疏水扩容器系统、凝汽设备系统、回热系统、抽真空系统、仪表和控制系统。 发电机主要设备:发电机本体、励磁系统等。 |
3000 |
3. |
2019-PW-DFNY-0000-1-0091-1/3 |
灵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范围为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包括施工准备、地基处理、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启动试运、工程移交、达标投产、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资料归档管理、监理资料归档与移交、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服务。 |
1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 |
基本资格 |
1 |
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设备采购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400t/d垃圾焚烧炉及40t/h余热锅炉及以上等级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2 |
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15MW及以上等级汽轮机发电机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灵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近5年内所提供的监理服务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机构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
(2)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设备采购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5年内(2104年9月—2019年9月)至少五台套400t/d及以上等级生活垃圾焚烧线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首页、设备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5年内(2104年9月—2019年9月)至少五台套15MW及以上等级汽轮发电机组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首页、设备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灵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
1.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内(2014年9月-- 2019年9月)至少四个15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工程监理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首页、服务内容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必要时核实原件。 2.本工程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及发售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