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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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经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文件(绍柯审批投[2018]419号)文《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规模为1×57MW抽汽背压供热机组。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经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文件(绍柯审批投[2019]16号)《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建设,项目拟建设4台750Nm3/min(0.9MPa)汽轮机拖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组,同时建设2台400Nm3/min(0.9MPa)电动离心式空压机,以及配套的集中供压缩空气管网。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计划于2021年建成。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74亿元(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 和绍兴绍能电力投资 分别按88%和12%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为代理单位)。现对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标识标牌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项目所在地: 本工程厂址位于绍兴县北部的平原河网区-滨海工业园区内,东南濒曹娥江,西南临迎阳闸,东北为钱塘江,场地由围涂而成。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全厂标识标牌设计(招标人提供图案和文字,投标人负责排版美化)、制作、安装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实施,至完成本项目标识标牌服务工作后终止。本项目标识标牌服务时间暂定22个月(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如遇特殊情形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标识标牌服务期进行调整。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括标识标牌或广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及以上标识标牌企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8月16日9:00至2019年8月22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