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第二合同段施工临时用电架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第二合同段工程起点为K16+385,终点为K25+060,全线总长约8.675km,其中桥梁18座,隧道4座,及勐库互通立交1座;第二合同段为K16+385~K25+060计划新增16台配变,总容量11250kVA,按0.9的功率因素,0.7的负载率及0.5同时率考虑,施工区域最大负荷约3543.75kW。计划从35kV勐库变(变电站进行增容)新建一回10kV专线对第二合同段施工区域进行供电。该项工程实体分为变电增容和线路两个部分。变电增容部分:将现有35kV勐库变#1主变由5MVA更换为10MVA,并更换主变高低压侧不满足要求的电流互感器;将10kV接线方式由单母线改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新增容量为1.2Mvar的电容器一组。将10kV勐大线在站外改接接至10kV公弄线上,本期扩建出一个10kV出线间隔为后期高速公路接入。线路部分:从35kV勐库变新建一回10kV线路至AK0+900勐库互通A匝道附近后分别向南、北两个方向供电,线路总长约19km。
招标内容与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云南省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第二合同段施工用电电力主线10kV线路部分、增容部分、土建部分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等能满足本项目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的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供电部门审核。包含但不限于:项目供电方案设计、正式用电报批、并负责办理供电单位协调工作及对相关部门报审、报批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工程的试车、通车及竣工验收及供电、报供电单位停/送电计划、报竣工,线路迁移。设计部分须根据经供电单位批准的供电方案及接入系统示意图,完成项目正式用电供电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成果报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电力部门协调及审批工作)一旦中标涉及到供电单位供电方案调整或需要另行申请新接入方案的情况发生,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方案报审的全部工作。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施工部分:完成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第二合同段施工用电电力主线正式用电的工程,并通过供电单位审核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高速公路施工期间的线路维护、高速公路交工后电力线路移交相关供电部门等其他相关服务。
2、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方案设计,成果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提供相应图纸调整及现场服务工作。
项目范围内临时用地征地、复耕等全部费用一并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工期目标:150日历天达到通电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第二合同段施工临时用电架设工程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同时满足(a)(b)要求。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需提供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人2016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设计业绩:投标人2016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项目指合同(中标)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3.5 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6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 投标人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2016年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文件)。
(3)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2.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设计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8-22 09:00——2019-08-29 16:00(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格,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微信)18701298819 13716771570
QQ: 105100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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