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脱硫脱硝及码头分体空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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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 脱硫脱硝及码头分体空调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配套建设3×2000吨级煤码头一座,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
2.2招标范围:脱硫脱硝及码头范围内的所有单元空调、分体空调共计24套,包括冷媒管、凝结水管、保温材料等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至少2个分体式空调工程的国内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设备2年以上国内运行业绩(每个合同空调台数不少于60台,2017年1月1日前签订合同)。并提供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的相关页面,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企业的《CRAA产品认证证书》。
3.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A类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9年8月22日9:00至2019年8月28日17:00。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9月10日 10时 00分。
5.2递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