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庆热电 1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改造EPC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14日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1、招标条件
华能大庆热电 1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改造EPC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大庆热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华能大庆热电 1、2号机组为哈尔滨汽轮机厂 设计制造的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抽汽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型号为C350/280-24.2/0.4/566/566。大庆热电规划供热面积1210万m2。大庆热电供热管网为间供网,并与城市管网部分互联,独立开发城市自营直供供热面积的同时,通过升压泵站向大庆油田矿区趸售热量,现趸售供热量占全部供热量的50%左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内容包括: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技术设计、施工、调试等,本次供热改造总体工作范围如下:
- 中低压连通管改造;
- 供热蝶阀改造;
- 增设低压缸冷却蒸汽系统;
- 配套汽轮机本体运行监视测点改造;
- 低压缸末级叶片抗水蚀金属耐磨层喷涂处理;
- 低压缸零出力运行试验;
- 配套供热系统改造;
- 配套抽空气系统改造;
- 配套凝结水系统改造;
- 配套自动控制系统改造。
- DCS系统优化;
- 配套真空系统改造。
详细改造施工内容及技术要求见《1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改造EPC工程项目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2015年以来3台2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技术改造已完成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相似的业绩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合同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14日09:00起至2019年8月1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