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泰朝辉新能源 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19-08-BJGY-00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张庄镇和翟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新泰朝辉新能源 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泰朝辉新能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泰朝辉新能源 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华能泰山新泰朝辉新能源 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和翟镇,占地面积约3.44km2(5159.62亩)。项目场区内地势平坦,为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的适宜场地。场区海拔高度174m~188m。场区交通非常便利,运输条件良好。本工程总装机容量100MW,农业采用冬暖棚和抬高支架型相结合。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采用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2.2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为光伏组件、数量约282240块、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地点: 项目所在地的施工现场。
2.4 交货期:计划2019年11月20日完成交货。
2.5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1标包光伏组件采购的数量约为141120块;2标包光伏组件采购的数量约为141120块。
2.6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的单晶硅业绩,并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证书。
3.2.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仅接受制造商;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将否决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9日9:00起至2019 年8月15日17:00止。
报名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包3000元/包。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 开 户 行:交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50010100177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HNNJ2019-08-BJGY-007-01/02 +单位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4.2.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