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汕尾后湖海上风电项目升压站消防灭火系统设备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后湖场址位于汕尾陆丰市湖东镇以南的近海区域,后湖场址涉海面积约80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2km,水深在23m-27m之间,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拟布置91台5.5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汕尾后湖海上风电项目东区和西区两座海上升压站消防灭火系统设备,包括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火探管灭火系统、消防员装备箱、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磷酸铵盐灭火器以及必要的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的设备供货以及设计、工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技术服务、指导安装调试、配合消防验收及现场培训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交货日期:2020年 3 月 30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所选用的高压细水雾系统须具有中国船级社CCS 或挪威DNV 出具的型式认证证书,并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
火探管式自动探火灭火装置需具有UL 或FM 认证。投标人所选用的火探管式自动探火灭火装置 要求具有中国船级社CCS的认证、且具有FM/ UL/VDS或同等产品生产国有效认证。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5.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年8月9日12: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