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汕尾后湖海上风电项目电气二次设备 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后湖场址位于汕尾陆丰市湖东镇以南的近海区域,后湖场址涉海面积约80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2km,水深在23m-27m之间,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拟布置91台5.5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东侧区域设置一座300MW海上升压站,12回风机机组电缆进线,由1回三芯海底光电复合缆
西侧区域设置一座200MW海上升压站,8回风机机组电缆进线,由2回三芯海底光电复合缆 然后在陆上集控中心通过1回架空线路送到220kV丰港站。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一套 、陆上集控中心综合自动化系统一套、海上升压站综合自动化及一体化监控系统二套、腐蚀监测系统一套、二次安防系统一套、风电场AVC/AG系统一套、发电曲线、网络发令及值长管理系统一套、风功率预测系统一套、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一套。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 2020年3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 投标人须是公司法人;
2)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 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规定外,综合自动化系统及一体化监控系统不允许分包。
5)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6)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投标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投标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 财务要求: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3.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4.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8月9日08: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