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市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工程已由国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计划施工工期: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计划工期 36 个月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完成后移交全部监理工程资料后为止。 2.5招标范围: 衢州市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各类巷道、硐室、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填埋场涌水收集池等子项的掘进、砌筑、防渗及通信、供电、照明、供水及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井下人员定位、井下检测监控系统、井下导气系统等子项的施工。其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服务即为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矿山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身体健康。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自2019年 8 月 9 日9时起至2019年 8 月 16 日18时止;4.2 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打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打入):
收款人
开 户 银 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 号:63712010200479
(电汇请注明注明“招标二处衢州危废监理项目”)
4.3 报名时需同时在线提交投标确认回执(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标书款电汇凭证、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报名人需一致)、招标文件领取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以上几个文件需打包压缩后再上传或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之后方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