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
加。
一、项目简介
南京发电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济南街道。现运行有 2 台 60 万千瓦级超超临
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由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项目部特许运营。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项目部,位于南京发电厂内。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南京项目部液氨,预估用量 1750 吨,供货液氨品质指标如下(具体见技术规范):
单位 |
合格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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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含量 |
% |
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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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物含量 |
% |
0.2 |
重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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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
份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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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含量 |
m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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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含量 |
m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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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
度 |
kg/L |
0.66 |
2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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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 |
点 |
℃ |
标准大气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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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 |
力 |
MPa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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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签订半年度单价长协,具体以订单执行。为确保后续供货的及时性,本标段设置一个
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中标人供货能力饱和
时,经招标人同意,由备选中标人供货,如果备选中标人供货金额超过中标人供货金额的
20%时,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
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
三、标的工期
2019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04 月 25 日,合同有效期半年。
四、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4.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4.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3 具有液氨的货源组织、质量控制、运输、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保证依法经营、依法运输。经营范围包括(或)液氨、化学品、环保产品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4.4 投标人为液氨生产企业的,应具备保证满足本次招标数量的生产能力,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液氨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制造商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或有与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具有销售相同或类似材料 1500 吨及以上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5 如投标人负责运输,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担运输,被委托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6 具备足够的运力,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防雨雪、防泄漏等应急预案。
4.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08 月 06 日至 2019 年 08 月 16 日下午 17:00。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