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台县耿镇镇风电场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五台县耿镇镇风电场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20kV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耿镇镇风电场位于山西省五台县境内,地处北纬38°32′18”~38°45′38”,东经113°21′41”~113°46′47”之间,场址距五台县公路里程约51.0km。风电场由东北-西南走向的山脊组成,场区面积约43km2,有效山脊长度约17.3km,场内海拔高度在1650m~1980m之间。场址附近有S46忻阜高速省道S310,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耿镇镇风电场工程总送电容量为200MW。本期装机容量为100MW(二期100MW接入本升压站)。根据风电场附近电网情况,升压站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永安变电站,导线截面暂定为2×JL/G1A-300,线路长度约为40km。
风电场升压站1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本期建设35kVⅠ段母线,预留后期35kV开关柜位置。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耿镇镇风电场220kV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220kV升压站电气设备卸车(不含主变卸车)、开箱检查、验收、安装及调试、试验、试运行、竣工验收;
(2) 220kV升压站防雷接地工程(包括室内外所有设备接地,并负责将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及接地端子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围墙内室外接地网、建筑物墙体内接地、建筑物每层接地、屋顶避雷带及引下线由土建施工方负责,升压站围墙外引接地由单独接地施工队承包。预埋电缆管(升压站土建施工标所含埋管之外部分)及相关埋件;风机(含配套35kV箱变)及升压站接地工程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包括风机和升压站两者改造后的接地电阻测试);风电场风机至箱变低压电缆及35kV集电线路电缆工程交接所需的各项试验;
(3) 负责采购招标人提供之外的设备和材料;
(4) 与土建施工方之间的工作配合,参与埋件埋管、预留接地端口隐蔽工程会签验收;
(5) 负责招标人采购的且由投标人安装的到货设备和材料的卸车及保管的全部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6) 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并负责整理移交;
(7) 竣工图纸编制;
(8) 设备正式移交之前的运行、维护应由投标人负责,试运行期间出现的缺陷,发生的事故,如因投标人原因所致,应由投标人修复、处理,如事故使工程投产日期推迟,投标人应赔偿经济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工程计划工期共计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220kV变电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3) 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具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拟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8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4)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报表未出现连续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 委托代理人(或单位介绍信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不便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并注明“××公司-××招标项目”。对于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在汇款后主动告知招标代理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