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检测试剂、相关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受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的委托,现对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检测试剂、相关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Z92036HW00100090
二、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检测试剂、相关耗材采购项目;
三、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酶免检测初检检测试剂
第二标段:酶免检测复检检测试剂
第三标段: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采输血器、一次性使用单采血液成份分离器
四、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1.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2.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3.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5.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6.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7.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8.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9.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血清(液体)标准物质、10.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血清(液体)标准物质、11.梅毒螺旋体抗体血清(液体)标准物质、12.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抗体血清(液体)标准物质、1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核酸(HIV RNA)标准物质、14.乙型肝炎病毒核酸(HBV DNA)标准物质、15.丙型肝炎病毒核酸(HCV RNA)标准物质、16.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17.人ABO血型反定型用红细胞试剂盒、18.抗人球蛋白(抗IgG,C3d)检测试剂盒、19.RhD(Igm)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20.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2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22.改良马丁培养基、23.硫乙醇酸盐液体培养基、24.血琼脂培养基、25.亚硫酸铋琼脂表面培养基(BS琼脂)、26.营养琼脂培养基、27.HE琼脂表面培养基、28.物表擦拭采样管、29.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盒(IFCC法)、30.肌酐(CREA)测定试剂盒(改良JAFF法)、31.总胆固醇(TC)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32.甘油三酯(TG)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33.α-淀粉酶(α-AMY)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34.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CK-MB)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35.肌酸激酶(CK)测定试剂盒(IFCC法)、36.葡萄糖(Glu)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37.尿素(UREA)测定试剂盒紫外-(谷氨酸脱氢酶法)、38.尿酸(UR)测定试剂盒紫外-(尿酸酶-过氧化物酶法)、39.直接胆红素(D-Bil)测定试剂盒(钒酸盐氧化法)、40.总胆红素(T-Bil)测定试剂盒(钒酸盐氧化法)、41.白蛋白(ALB)测定试剂盒(溴甲酚绿法)、42.碱性磷酸酶(ALP)测定试剂盒(AMP缓冲液法)、43.γ-谷氨酰转移酶(γ-GT)测定试剂盒(IFCC法)、44.总蛋白(TP)测定试剂盒(双缩脲法)、45.乳酸脱氢酶(LDH)测定试剂盒(IFCC法)、46.血红蛋白测定试剂(比重法)、47.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48.血细胞分析仪用稀释液、49.血细胞分析仪用溶血剂、50.冲洗液、51.E-Z清洁液、52.生化分析仪用清洗液 CD80、53.常规生化复合校准品、54.常规生化复合定值质控品、55.凝聚胺试剂盒、56.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57.临床化学控制血清、58.1322蒸汽灭菌指示胶带、59.一次性使用真空静脉血样采集容器、60.检查手套、61.一次性使用采血护理包、62.一次性医用口罩、63.绿色芦荟乳胶手套、64.真空采血管(核酸检测用)、65.移液器吸嘴、66.塑料洗瓶、67.玻璃试管、68.塑料吸管、69.真空采血管、70.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7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72.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73. 3M压力蒸汽灭菌包内化学指示卡。
第二标段:1.HIV ELISA、2.HBsAg ELISA、3.TP ELISA、4.HCV ELISA双抗原夹心法。
第三标段:1.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采输血器、2.一次性使用单采血液成份分离器。
五、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六、采购数量:按甲方订单需求为准。
七、服务期:服务期2年,接到甲方订单后5日内供货;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 上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的代理单位或者授权单位应与投标单位相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于2019年07月29日起至2019年08月0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开标当日收取。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十、递交投标文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十二、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十三、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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