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取水口优化夏、冬两季全潮观测报告编制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厂址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红沿河镇东岗村境内,地处渤海辽东湾东海岸,西临渤海。
项目规划容量为6台百万千瓦级机组。红沿河核电厂海域在2005、2014年曾进行了两次冬、夏季全潮测验,本次主要对核电厂取水口海域进行夏季、冬季有代表性的多断面大、中、小潮全潮同步综合水文测验,分析工程海域不同季节海洋水文要素的分布特征。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根据厂址处的海域特性及测验目的,拟定观测方案,对各测验点布设、定位。
原测验点位可做参考。2)测验项目为:潮位、水深、海流、水温、盐度、悬沙、简易气象观测。
潮位观测点3个,海流、水温、盐度、悬沙观测点9个,2个气象观测点。3)观测时次为:夏季、冬季测验,大、中、小潮各测点连续27小时同步连续观测,一般为整点观测,需保证测到完整涨、落潮及变化过程。
冬、夏季选择一个站点进行半个月的潮流观测。4)在厂址海域设置的验潮站须对覆盖大、中、小潮的观测时段进行为期至少一个月的连续观测。
5)进行简易的气象观测,包括温度、风速、风向等。
6)收集临近海洋站本次全潮同步潮位资料、该海域历史海流资料。
7)根据有关整编规范对本次观测资料进行整编,并形成分析报告,其中包括与历史资料的对比,对于出现的异常流场情况进行分析。
计划服务期限: 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委托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资质要求:/。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具有近3年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递投标截止日起倒算)至少具有1个核电海洋测验专题业绩或至少1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非核电项目的海洋测验专题业绩。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盖章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所签署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递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有以下情形的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就部分条款内容做书面承诺。
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调查的。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 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