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榆阳小壕兔风电场塔筒采购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榆林榆阳小壕兔风电场一期50MW工程场址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场址坐标在东经109°33′10.8″~109°37′12.7″之间,北纬38°46′53.8″~38°51′23.9″之间,占地约10.5km2,距榆林市约65km。
场址区南北长约5km,东西宽约4km。场址区海拔高度在1290m~1310m之间,地处毛乌素沙漠东部,场地开阔,地势平缓。包茂高速、G210国道从场址东侧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项目交通情况:风电场距榆林市北约65km,榆林市内青银高速、包茂高速、G210国道、G307国道纵横交错,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本风场可由G210国道进入场区,需修建进场道路约0.5km,道路为宽6m的混凝土路面。各个风机机位的场内新建道路长14.0km,施工运行期路面设计宽度为5m。施工期为20cm厚的泥结碎石路面,风电场施工完成后,在施工路面的基础上铺设4m宽10cm厚泥灰结碎石路面作为检修道路,其余路面恢复为原地貌。招标内容与范围:23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防腐含“中国广核”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 ;塔筒照明系统 、电气接线盒;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 ;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为避免压车,并保证车辆倒运顺利实施,建议卖方在风电场内或风电场附近设置临时堆场,场地的选择、手续办理及费用均由卖方负责,用于堆场倒运的车辆、吊车、运输等工作均由卖方负责。
并承担由于运输车辆不满足要求或不设堆场,造成的压车、延迟交货处罚等潜在风险。塔筒计划交货日期(实际交付时间已业主项目部通知为准):
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15日
2019年10月20日-2019年11月10日
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生产能力:每月生产单机容量在1500kW以上风机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 。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2017年、2018年两年签署塔架200台 以上,且至少为单机容量在1500kW 以上的风电场。
。5.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