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远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宁远县2019年学校标准化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2019】011073号,项目编号:HNXZ-2019-YZ-XMZB-051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名称:宁远县2019年学校标准化食堂设备采购
(2)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设备采购 |
1批 |
349.07万元 |
|
(3) 建设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安装调试完毕;
(4)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与参数;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6) 保修:详见技术规格与参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或者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 /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1.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内容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为国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内容在原“三证合一”基础上增加社保登记证、统计证。) ”
2、特定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1日起至 2019 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 09 时到 12 时,下午 15 时到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地址)持招标公告第二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及个人身份证,经初审合格后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