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3建设地点:宁武县县城;
2.4资金来源:申请国家、省补助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筹解决;
2.5投 资 额:9911.26万元
2.6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20000m³/d,本工程扩建建设规模为12000m³/d。按总规模(2万m³/d)建设的建构筑物有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加热车间、配水井、臭氧活性炭车间、二沉池、中间水池、污泥泵池、鼓风机房、配电室、混凝沉淀过滤车间及加药车间等;
2.7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合格);
(2)施工部分: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合格);
(3)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2.8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9计划工期:2019年9月—2020年10月。其中设计周期为40日历天;施工周期:35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条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的拟派主要人员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具备上述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9日至2019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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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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