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站缓冲区机械立体停车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和运维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大亚湾核电站缓冲区内,建设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建设机械立体停车位156个。
招标内容与范围:
为了解决大亚湾核电站大修时停车困难问题,在大亚湾核电站缓冲区内建设升降横移机械立体停车库,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投用、运维、年检。由于运维期费用暂未落实,投用后5年内的运行维护工作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的选项部分。发包人以工作通知书方式通知承包人实施,承包人凭工作通知书和运维期验收证明单独结算支付。
计划工期: 100天(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设施整体投用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具有上述特种设备相关资质但不具备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能力的投标人,允许中标后依法对不具备的设计及施工资质进行分包。
3. 财务要求: 具有近3年(2016-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4.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 /
(2)施工业绩要求: /
5. 信誉要求: /
6.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机电或机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 /
(3)施工负责人: 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4)其他人员要求: /
7.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年7月25日17:00 ;截止时间: 2019年7月31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