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施工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施工勘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热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处地区岩溶发育,施工前设计要求:对于设计勘察已发现不良地质(有溶洞存在)情况的部分基础,应在施工前对基础进行超前钻。要求探明溶洞范围、大小、埋深。探明洞顶覆盖层的厚度,受力性能及岩石性能,便于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以保证基础持力层范围3b以下无基础软弱夹层、断裂破碎。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3、#4汽机房、电除尘、循环水泵房等区域施工勘察项目,初步估计施工勘察勘探点约279个,合计孔深约3949.5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施工勘察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施工勘察项目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同类勘察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24日9:00起至2019年7月30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