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露天矿等单位氮气、氧气2019年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伊敏煤电公司不锈钢板等总价公开招标采购华能伊敏露天矿等单位氮气、氧气2019年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伊敏露天矿等单位氮气、氧气2019年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量2200万吨,伊敏电厂3400MW。
2)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华能伊敏露天矿等单位氮气、氧气2019年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氮气估算数量17000瓶;氧气估算数量26130瓶。
3)交货地点: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4)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无
资格能力要求:
1)必须是气体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2)须具有近年来(指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货物10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被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24日9:00起至2019年7月29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