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辽宁昌图长发49.5MW风电项目辽宁华电阜新娘及营子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辽宁阜新双山子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昌图长发49.5MW风电项目辽宁阜新娘及营子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辽宁阜新双山子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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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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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筒 |
辽宁昌图长发49.5MW风电项目辽宁阜新娘及营子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辽宁阜新双山子风电场(48MW)风电项目 |
11065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塔筒】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者取得维斯塔斯(或歌美飒)的风机塔筒配套认证;
4.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至少具有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风电机组200台/套的合同业绩;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自然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8.投标人在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7-22 09:00到2019-07-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7-22 09:00到2019-07-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