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能源有限公司2×3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热网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金湖能源有限公司2×30MW级燃机冷热电联产工程位于淮安市金湖经济开发区的西北部,东距县政府约 4.7 公里,东南距开发区管委会约 2.4 公里。厂址东邻宁淮东线,西依金水河,北距后三河约 1150米,南距 S331 线约 2 公里。2016年3月取得公司立项批复,2016年4月取得江苏省发改委核准文件(苏发改能源发【2016】334号)。2017年8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目前机组已投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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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能源2×3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热网二期施工招标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湖能源2×3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热网二期施工招标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五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开标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专项资质有该项要求的标段除外)。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资质要求: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2)级及以上资质,(外进企业必须按地方规定办理省级市场准入手续);且注册资本金具有1000万元及以上;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2018年,下同)必须参加过2个类似工程(DN500及以上管径长输工业蒸汽管网)的部分标段管道施工经验和业绩,且成功投入运行一年及以上。上述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用户反馈意见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注:投标文件须包含具有以上资格的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不接受澄清补充),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主要系统参数等)及投运证明(专项资质条件有投运业绩要求的),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7-22 15:30到2019-07-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7-22 15:30到2019-07-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