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能源化工3×480t/h煤粉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氨法脱硫装置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艺包招标公告
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75万吨尿素项目配套设计的3×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是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型号为SG-480/10.5-M2203 高压参数汽包炉。自然水循环、单炉膛、П型结构、平衡通风、四角切向燃烧、采用复合式空气分级低氮燃烧系统,配备4台中速平盘磨煤机,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设计煤种为烟煤。目前锅炉烟气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SCR),每台锅炉设置1台炉内布置反应器,反应器布置在省煤器与空预器之间,受烟道预留空间所限,按两层催化剂设计,采用蜂窝式催化剂+板式催化剂,未设置备用层,脱硝装置进口NOx按照450mg/Nm3,出口NOx按照100mg/Nm3设计。还原剂采用液氨,喷氨格栅布置在低温过热器出口处,反应器吹灰器采用声波吹灰器+蒸汽耙式吹灰器。锅炉烟气脱硫工艺采用江南环保氨肥湿法脱硫工艺,吸收剂采用氨水,每台炉设置1个脱硫塔,在设计工况下保证脱硫效率大于95%,脱硫塔出口净烟气中SO2排放浓度≤100mg/Nm3、烟尘(总颗粒物)含量≤20mg/Nm3,氨逃逸浓度小于5mg/Nm3,氨回收率达到≥98%,3套脱硫系统共用1套氨水供应及硫铵后处理系统,硫铵后处理系统设置两套生产能力为8t/h生产线。
目前锅炉烟气排放现状为:NOx排放浓度≤100mg/Nm3,烟尘(总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Nm3,SO2排放浓度≤100mg/Nm3,满足国家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但不能满足国家超低排放(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环发〔2015〕164号《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全国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总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
因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对一期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75万吨尿素项目配套设计的3×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脱硝装置采用SCR脱硝工艺,反应器外置式布置,催化剂床层2+1布置(初装2层预留1层),液氨蒸发供应系统利旧,保证出口NOX小于50mg/Nm3要求;脱硫装置在原氨法脱硫系统基础上进行提效改造,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烟尘(总颗粒物)排放<5mg/Nm3,SO2排放<35 mg/Nm3。
1.2 招标范围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480t/h煤粉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氨法脱硫装置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艺包(全部专业详细设计+专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3×480t/h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装置区域完整范围内的全部专业设计(专利技术许可、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装置建设技术指导、装置开车技术指导等);负责工艺包专有设备的选型供货、运输及储存、制造及拆除(含本工程现有专有设备设施的拆除)、安装施工、装置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环保验收、消缺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其中工艺包专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脱硫塔、氧化循环槽、循环水槽;技术服务(BIM模型建立、审查,关键设备、材料采购指导,竣工验收检查,技术培训,开车技术指导等)。
除工艺包工作范围外的设备、材料、土建由招标方另行安排采购、供货、施工。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工期: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详细设计(除二次设计外),11月15日前完成第一套脱硫装置专有设备改造预制,单塔脱硫装置停塔改造时间为60天,2020年11月15日前项目完工。
4.建设地点: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现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 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工艺技术提供商均可投标。
1.2 若投标人为投标代理机构,则应获得工艺技术所有人的针对本项目的独 家授权方可参与本次招标。
1.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投 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的工艺技术应至少具有三套成功运行600000Nm3/h及以上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超低排放装置EPC业绩(出口SO2<35mg/Nm3、出口总尘<5mg/Nm3),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提供的性能考核复印件为准。
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足的资金履行合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RMB)。
1.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物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及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信誉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报名流程:
投标人必须注册成为会员;
报名时间:2019-07-19至2019-07-29 17:00,招标文件付费时间:2019-07-19至2019-08-02 17:00;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75万吨尿素项目配套设计的3×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是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型号为SG-480/10.5-M2203 高压参数汽包炉。自然水循环、单炉膛、П型结构、平衡通风、四角切向燃烧、采用复合式空气分级低氮燃烧系统,配备4台中速平盘磨煤机,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设计煤种为烟煤。目前锅炉烟气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SCR),每台锅炉设置1台炉内布置反应器,反应器布置在省煤器与空预器之间,受烟道预留空间所限,按两层催化剂设计,采用蜂窝式催化剂+板式催化剂,未设置备用层,脱硝装置进口NOx按照450mg/Nm3,出口NOx按照100mg/Nm3设计。还原剂采用液氨,喷氨格栅布置在低温过热器出口处,反应器吹灰器采用声波吹灰器+蒸汽耙式吹灰器。锅炉烟气脱硫工艺采用江南环保氨肥湿法脱硫工艺,吸收剂采用氨水,每台炉设置1个脱硫塔,在设计工况下保证脱硫效率大于95%,脱硫塔出口净烟气中SO2排放浓度≤100mg/Nm3、烟尘(总颗粒物)含量≤20mg/Nm3,氨逃逸浓度小于5mg/Nm3,氨回收率达到≥98%,3套脱硫系统共用1套氨水供应及硫铵后处理系统,硫铵后处理系统设置两套生产能力为8t/h生产线。
目前锅炉烟气排放现状为:NOx排放浓度≤100mg/Nm3,烟尘(总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Nm3,SO2排放浓度≤100mg/Nm3,满足国家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但不能满足国家超低排放(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环发〔2015〕164号《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全国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总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
因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对一期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75万吨尿素项目配套设计的3×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脱硝装置采用SCR脱硝工艺,反应器外置式布置,催化剂床层2+1布置(初装2层预留1层),液氨蒸发供应系统利旧,保证出口NOX小于50mg/Nm3要求;脱硫装置在原氨法脱硫系统基础上进行提效改造,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烟尘(总颗粒物)排放<5mg/Nm3,SO2排放<35 mg/Nm3。
1.2 招标范围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480t/h煤粉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氨法脱硫装置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艺包(全部专业详细设计+专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3×480t/h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装置区域完整范围内的全部专业设计(专利技术许可、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装置建设技术指导、装置开车技术指导等);负责工艺包专有设备的选型供货、运输及储存、制造及拆除(含本工程现有专有设备设施的拆除)、安装施工、装置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环保验收、消缺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其中工艺包专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脱硫塔、氧化循环槽、循环水槽;技术服务(BIM模型建立、审查,关键设备、材料采购指导,竣工验收检查,技术培训,开车技术指导等)。
除工艺包工作范围外的设备、材料、土建由招标方另行安排采购、供货、施工。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工期: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详细设计(除二次设计外),11月15日前完成第一套脱硫装置专有设备改造预制,单塔脱硫装置停塔改造时间为60天,2020年11月15日前项目完工。
4.建设地点: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现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 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工艺技术提供商均可投标。
1.2 若投标人为投标代理机构,则应获得工艺技术所有人的针对本项目的独 家授权方可参与本次招标。
1.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投 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的工艺技术应至少具有三套成功运行600000Nm3/h及以上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超低排放装置EPC业绩(出口SO2<35mg/Nm3、出口总尘<5mg/Nm3),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提供的性能考核复印件为准。
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足的资金履行合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RMB)。
1.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物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及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信誉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报名流程:
投标人必须注册成为会员;
报名时间:2019-07-19至2019-07-29 17:00,招标文件付费时间:2019-07-19至2019-08-02 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