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电厂2019-2020年度脱硫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柳州电厂2019-2020年度脱硫石膏销售公开招标。
2、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
3、项目地点: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建中西路168号
就脱硫石膏的处置进行招标。
合同期限:暂定起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0时起至2020年11月11日24时止,最终具体进厂时间,由招标方提前15天通知中标方。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发电副产品脱硫石膏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脱硫石膏的运输,保证脱硫石膏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
数量(暂定):脱硫石膏约3万吨。
注: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车库,石膏粘车清理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项目法人对合同期内石膏产量、品质不做任何承诺,各承包人须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石膏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至少拥有3辆(自卸汽车,每辆车总质量大于30吨)符合交通、运管、环保等规定的运输车辆的运输能力(提供车辆、运输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石膏经营业绩,且需提供合同文本及近三年销售货物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6)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查询)或查询有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
(7)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环保部门通报或备案的环保事件;
(8)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7月19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7月25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