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ZE6400221C1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6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备注 包三 新生儿呼吸机(有创+无创) 1台 √ 包四 无创呼吸机 4台 √ 便携式呼吸机 1台 √ 注:本项目“√”项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2、技术与商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如非“数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 1.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非“数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湛江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9年8月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止。 十三、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