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省沽源九连城50MW风电场项目场内道路、风机基础、吊装平台及箱变基础工程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拟建项目位于河北省西北部的坝上地区的沽源县,介于E114°50′38″~116°04′09″、N41°14′33″~41°56′55″之间。
东与承德市丰宁县接壤,南与赤城、崇礼两县连接,西与张北县、康保县毗邻,北与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正兰旗、多伦县为界。全县最高海拨2123m,最低海拨1356m,平均海拨1536m。县城驻地平定堡镇距北京市270km,距张家口市167km。地处内蒙古高原与华北平原过渡地带,地势平坦,属高原草场地貌。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2.5M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50 MW,配套建设220kV汇集站一座。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风电场范围内的所有所有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风机基础、吊装平台、箱变基础工程。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计划工期:
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工期 245日历日,计划进场日期2019年 08月15 日,第一基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日期2019年08月20日,所有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完成日期2020年4 月20日。
场内道路、吊装平台工期 61日历日,计划进场日期2019年 8月15日,第一基风机道路通车 日期 2019年8月20日,第一基风机吊装平台完成日期 2019年8月23日,所有风机道路通车日期 2019年10月 10日,所有风机吊装平台完成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说明: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 财务要求: /
4. 同类工程经验 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 /
施工业绩要求: /
5. 信誉要求: /
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拟投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年07月19日14: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