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木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藏木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藏木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电站距拉萨直线距离140km,处于西藏中部电网的中心位置。电站开发任务为发电,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发电厂房为坝后式地面厂房,场内安装6台水轮发电机。电站引用流量1071.3m3/s,额定水头53.5m,装机容量为510MW,年发电量25.008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903h。招标范围包含: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 426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组织藏木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成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委员会,提出验收工作大纲,按计划组织开展藏木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召开验收会议,出具验收鉴定书,完成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工作,配合藏木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等。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藏木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近5年内承担并完成过水电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工作;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的经历;
信誉要求: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投标期间未被政府市场和华能集团禁入;
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17日9:00起至2019年7月 22日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8时30分
递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6日8时30分
开标
七、其他
7.1服务期
竣工决算专项验收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通过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为止。招标人因工程进度及验收安排等原因调整各阶段时间安排,均不调整合同价格。
7.2招标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 426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组织藏木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成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委员会,提出验收工作大纲,按计划组织开展藏木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召开验收会议,出具验收鉴定书,完成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工作,配合藏木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等。
7.3招标文件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7.3.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