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1650部队(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对91650部队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GZSW19000FG303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GZSW19000FG3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91650部队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21.2万元 (按实际结算)
四、简要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车辆租赁服务
2、项目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供应商须是持有所在地行政区域内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的租赁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此款海南省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所在地行政区域内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此款海南省除外)
(6)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要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8月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