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HN_B_HEB/YDK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围场风电场光伏支架缺陷处理。
3.2、施工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御道口牧场。
3.3、招标范围:15组光伏支架缺陷处理,包括光伏支架采购,设备安装,电缆敷设,调试等工作。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4.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文件。
5.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7.投标授权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
18.专项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以上任一项资质同时具有相关电压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资质要求中的相关证书扫描发至邮箱进行资格预审,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10:00